我婚姻的误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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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妻的结合,借用离异者惯用的一句话:是一场误会。婚后我才发现,我与她在诸多方面都格格不入。首先在吃上我就与她难以调和。她嗜辣如命,我则点辣不沾;她爱荤腥,我喜素食;她常以腌渍酱卤下饭,我不是新鲜洁净不动箸;她偏爱腐臭之味,如臭腐乳、臭面筋之类,我则闻之作呕。
在兴趣爱好上两人也难趋一致。看电视是她的主要消遣,但看必言情;我则除新闻、体育、文化不看。我也没什么娱乐,偶尔受人之邀跳跳舞;她则以男女搂抱无好事而加以禁绝。妻最大的喜好是逛商场,而且常逛常新,从不厌烦,每次从商场出来,她都像逛了大观园似的满足;我则一进去便条件反射似的头晕。我与妻最难相容的是关于书的矛盾。她早就把我堆积如堵的书视若废物,而且荒唐地发明了一套关于书的“理论”:书即“输”,书不可积压很多,否则即是“压输” ,不论做什么都要输予人,家里这几年不发达,皆因书多之过。因此逼得我将好几捆书论斤卖给收旧物的,好不心痛!自然,我与妻也并非完全没有共同点,譬如我们都反对打麻将,但不久前她忽然放出口风:“要学会打牌,不然退休后闲得无聊。”这可怎处?
妻与我如此之矛盾重重,吵架还可免么?倘若十天半月不吵一回,双方都感觉寂寞。所幸每一次都不十分激烈,我多败阵,她也见好就收。有一次吵架后,妻说:“两口子感情不能太好,太好了,不得长久。”这句话令我深思,也颇令我感动。因此我与妻虽争吵不断,但从不记恨在一天以上的,是所谓“夫妻无隔夜之仇”。
就这样,我们夫妻在矛盾中过了十数年,双方也习惯了,妻也并不一味作“河东狮吼”,也有娇媚可人时,日子长了,竟也有一种她少不得我,我缺不了她之感:不单指生活上的“互补”——她能的我不会,我会的她不能;更是情感上的互相依附。因此我以为夫妻之间应取长补短,求同存异:长则扬其长,短则任其短。如此,即使是“误会结合”,终究也会好处的。这是否也是先哲所谓的“相反竟相成”之道理?
(实习编辑:卢劲)
